黎初缓缓将手搭在自己的手腕上,虽医者难自医,黎初也不知道自己能否治好这副身子。
但黎初活到近二十七岁,虽是个没有任何亲眷的孤儿,不过适者生存,黎初比任何人都知道,不管是古代还是现代,想要挣扎求生,有多难。
所以哪怕只是有一丁点渺小的希望,但只要能活着,黎初都绝不会轻言放弃。
好在这身子不过是气血攻心又郁结难消,这在古代是大病,对现代而言,则要轻松许多。
以她中医学常年专业第一,操作第一的能力来看,是真不至于这么快就直接死了的。
那“黎初”真是未经人事,死得太冤了。
黎初挣扎着坐了起来,搞清楚了自己的处境,也明白了自己接下来要面对的不堪局面。
满屋都是正红,雕梁画栋的床铺和桌椅,虽是仓促准备的,但看得出来,该有的一样都没少。
而这屋内处处皆彰显着,这黎府虽只是四品皇商,却是实打实的家财万贯。
一应物品,皆是上乘。
“姑爷!”还未下床,就听到门口的婆子喊了一声。
想起那从乱坟岗捡回来的乞儿,黎初不经皱了皱眉头,那三叔公会给黎初寻个什么冲喜夫君,黎初用脚趾头都能够想得到。
飞快的起身,顺势脱下头上的发簪,反握在手心中,若是来人胆敢对她有一丝一毫的不敬。
这发簪,会毫不犹豫的刺入他的脖颈。
黎初不算是个什么善人,之所以学中西医,也只是因为国家免学费,又有补助,为了活下来,她什么没做过。
在太平间搬尸体,给警察局的人打杂敛尸什么的,都做过。
她的善心和良知,早被那经年的善意给磨没了,留下的,只有怎么才能让自己在那吃人不吐骨头的偌大都市里活下来。
哒!
哒!
哒!
那人脚踩戎厚的地垫上,却能发出如此掷地有声的声音,须得小心应对才是。
视线缓缓的从脚尖上移。
一双绣着金线云竹纹的白底黑锦面的翻云靴,外搭着波光水滑的赤红色长衫,靴口像是有什么花纹,但离太远,黎初完全看不清。
来人身形纤长,一双腿像是直冲云际般,长得有些惊人。
绣着元宝的墨黑腰封将身形腰部勾勒得紧俏有致,突至胸腹处,肩膀宽厚,但整件长衫却被他穿得略微的显得有些……紧。
那腰腹处蓬勃的肌肉,像是要将那赤红色的长衫生生的撑爆。
这是喜服……小了?
黎初来不及多想,仰着头去看那人的脸,却猛的心中一骇,手上的金簪险些刺破了手心娇嫩的皮肤。
那人的脸上不知被涂抹了多少层粉,惨白异常,偏生一双薄唇还涂了极其艳丽的口脂,两颊为显喜庆,抹了两团红色的胭脂。
活像是恐怖片里的鬼新郎。
在这浓妆艳抹下,黎初竟看不出这人的本来面目,只觉得这般硬朗挺拔的身姿配上这么一张脸,真是不伦不类的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