程朗微微点头,没有再把自己的上衣给穿上,反而在口袋里摸索了一番,竟直接掏出了两千块钱来。
“兄弟,大恩不言谢,这是两千块钱你们先拿着,你们把我送到广州,我给你们一万!”
陆灿神色微动:“你不怕我们两个见财起意?”
“我看得出来,你们不是那种人!还有这位兄弟,一看就是军人出身的吧,身手太好了,我这老胳膊老腿都好多年没动过手了。”
“钱收着吧,我们不要,能不能活下来,就看你自己的造化了!”
心思闪过,陆灿没收他的钱,这家伙能掏出这么多钱来,陆灿已经百分百确定,他绝对不是什么公务员了。
这年头出手如此大方的人,除了黑,没有其他,陆灿也不想跟他有太多牵扯,救了他纯属是一个意外。
休整了一番,三人不敢耽搁,继续出发,硬着头皮足足走了一夜的时间,三人之中程朗的身体状况最差,却没想到最先体力不支的人反而成了陆灿。
差点没把自己给累死。
天蒙蒙亮,三人才终于摸到了一个村庄附近。
两人留在村口,徐振东前往村子里借拖拉机,足足花了八十块钱贿赂了村书记,他才同意让人开着拖拉机把几人送到市里。
又是一番折腾,三人终于来到了医院的病房。
陆灿还以为这家伙会在医院待两天,可简单的包扎和拿过药物之后,程朗就坚决要跟陆灿他们一块回广州。
整整折腾了一天一夜的时间,三人就这么重新踏上了前往广州的行程,高价从黄牛手中买来的车票。
陆灿啃着烧鸡,和徐振东喝着冰镇啤酒,把一旁的程朗看的羡慕不已,医生不让他碰酒,油腻都不让吃。
也幸亏这是八十年代,要是再往后二十年,这家伙带着枪伤去医院,恐怕警察没一会就找上门了。
市里的医生见到枪伤连问都没问,直接喊了个小护士来帮忙,把剩下的东西清理掉,上了个药就让程朗出院了。
烧鸡和啤酒的钱自然是程朗买的,陆灿没舍得。
一只鸡在火车上卖十块钱,傻子才会买。
见到陆灿惬意地喝着啤酒,程朗觉得有些好笑,忍不住问道:“你就一点都不好奇,我在广州是做什么的?”
陆灿摇摇头:“不好奇,你也不用跟我说,我也不想知道。”
“我干走私的,我看你也不是什么普通人,你裤裆里揣着不少钱,我看到了,你应该是准备去广州进货的吧,有机会我们可以合作一下。”
陆灿瞪了对方一眼:“我觉得人与人之间,还是保持一些距离比较好。”
男人之间的感情总是这么奇怪,虽然两人现在都对对方还不是很熟,可经历了这番生死,双方也已经熟络了许多。
不过这年头走私犯也是掉脑袋的大罪,陆灿没想跟他合作。
就算能跟他合作,他手头的东西,估计自己也买不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