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期讨伐开始前(到九月末),争取做好匪民分离工作,在讨伐地区及第一线部落居民中,对十六岁以上,六十岁以下的男子,采取指模,发放居民证,以为分辨民匪的重要凭据。
采取指模的实施日期,第一线部落要在九月末以前搞定。
(12)恩赏系
A.本期讨伐队本部的恩赏系由警务厅恩赏股本兼任。游击队以下的恩赏系,由日本人队副主管。
B.在关恩赏的细节,另做指示。
(13)宣传宣抚班
A.伴随讨伐进行宣传宣抚,积极掌握民心,这对匪民分离乃是一项极为重要的工作。因此,通过省--县--协和会,组成中央,地方连贯一体的宣抚班,或者按地区组班,进行讨伐地区的宣传宣抚工作。
B.宣传宣抚班,在准备委员会时组成,十月以后,由讨伐队一部接管。
(14)庶务系
掌管有关本期讨伐的一切庶务工作,接管省特别工作队的有关组织及事务。
(15)经理会计系
A.由警务有权经理股负责,接管办理省特别工作队事务的组织及工作,并进一步加强,以期妥善办理和运用。
B.关于部队的行管工作,亦依据从前省特别工作队的章法办理。
(16)通信系
A.通信网的整备,为讨伐作战所必需,在讨伐队本部及游击队里设置通信系,保证通信联络安全及时。
B.关于无线电信联络,依照讨伐指导部的另外规定执行。无线电机及技术员,中央另有安排。
C.各县不管原设、新设,统应在九月底以前完成,故应以全副力量强力进行之。
(17)卫生系
卫生系与游击队一起行动,负责队员卫生上的一切事宜。患者不能与部队一起行动的,在将患者送至临时收容所或医院之前的工作仍要负责搞好。
(18)枪支系
A.为了圆满顺利地控制、发放枪支、弹药,讨伐队本部及各游击队设置枪支系。
B.讨伐队本部的武器保管,由警备科枪支系负责,游击队,由日人队副兼管。
(19)粮秣积储基地
A.为了使讨伐队的供给圆满顺利,在下列地点设置粮秣积储基础。
1、临江县八道江
2、辉南县城
3、长白县城
4、辑安县城
5、濛江县城
B.关于粮秣的科长,依照另外下达的指示,到十月一日,将指定数量的粮秣积储到讨伐队长指定的积储基地去。
D.粮秣主管科长,应与各讨伐队及运输队密切联系。总之,要做好不论讨伐队何时要粮,都能圆满供应的准备。
(20)患者临时收容所
A.征诸往例,在长期的讨伐过程中,会不断出现战伤者或患病者,因此,在下列各地点设置临时患者收容所。
1、临江县八道江
2、辉南县城
B.关于收容所之设置。预定由中央派遣医师、护士,并拨来器械。临江及濛江县,应预先修缮准备好此所需要的房屋。